中国地名学会
地名标志产品质量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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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经2015年4月19日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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