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以来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有地级市及以上批准的有效期内的专业生产加工护栏的生产厂家(批量生产许可证)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7)投标人必须在泉州市区、晋江或石狮市设有合法注册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或经授权的合法注册售后服务维修机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8.34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31日 17:06 至 2016年04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