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公司办公或售后服务点地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代理单位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本项目于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7日9:30-11:00,14:00-16:00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上报名。供应商需于2016年4月6日9:30-11:00,14:00-16:00到瞿溪路801号505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五、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于2016年4月8日11:00之前以书面传真形式 (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向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63353221*840,传真:63353221*814,联系人:黄玥琤。 六、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传真的方式发布澄清纪要,发布澄清纪要时间为2016年4月8日16:00前。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4-2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4-27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15
2、开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15。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