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关于颁发《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通知
〔84〕中地字第17号 1984年12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名委员会、文字改革委员会、测绘局(处):
现将《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凡过去关于汉语地名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定与此规则相矛盾的,均以此规则为准。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汉语地名部分)
分写和连写
1.由专名和通名构成的地名,原则上专名与通名分写。
太行/山(注) 松花/江 汾/河 太/湖 舟山/群岛 台湾/海峡 青藏/高原 密云/水库大/运河 永丰/渠 西藏/自治区 江苏/省 襄樊/市 通/县 西峰/镇 虹口/区 友谊/乡
京津/公路 南京/路 滨江/道 横/街 长安/街 大马/路 梧桐/巷 门框/胡同
2.专名或通名中的修饰、限定成分,单音节的与其相关部分连写,双音节和多音节的与其相关部分分写。
西辽/河 潮白/新河 新通扬/运河 北雁荡/山 老秃顶子/山 小金门/岛 景山/后街 造币/左路 清波门/直街 后赵家楼/胡同 朝阳门内/大街 南/小街 小/南街 南横/东街 修文/西小巷 东直门外/南后街 广安门/北滨河/路 广渠/南水关/胡同
3.自然村镇名称不区分专名和通名,各音节连写。
王村 江镇 郭县 周口店 文家市 油坊桥 铁匠营 大虎山 太平沟 三岔河 龙王集龚家棚 众埠街 南王家荡 东桑家堡子
4.通名已专化的,按专名处理。
渤海/湾 黑龙江/省 景德镇/市 解放路/南小街 包头/胡同/东巷
5.以人名命名的地名,人名中的姓名和名连写。
左权/县 张之洞/路 欧阳海/水库
数词的书写
6.地名中的数词一般用拼音书写。
五指山 Wǔzhǐ Shān
九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