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民政局十个全覆盖项目设置城乡标准地名标志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喀喇沁旗民政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十个全覆盖项目设置城乡标准地名标志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十个全覆盖项目设置城乡标准地名标志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 喀财购准字(电子)[2016]00102号 采购文件编号: KQGGZYZC2016-00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十个全覆盖项目设置城乡标准地名标志服务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元):4,187,382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2、供应商应持有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或资质证书,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6年04月01日 至 2016年04月08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11:30 时,下午 2:30— 5:00时到喀喇沁旗民政局二楼救灾股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喀喇沁旗民政局二楼救灾股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2套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出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注:前款所称“报名人”均指项目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或资质证书。
(4)开户许可证。
(5)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喀喇沁旗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6)提交喀喇沁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具的企业无拖欠人员工资证明。
(7)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
以上资料投标人需胶装成册并在报名同时间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备案一套。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4月25日
投标地点: 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2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6年04月25日
开标地点: 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2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305
邮政编码: 024400
联 系 人: 沈健
联系电话: 0476-3752771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开 户 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 号: 详见招标文件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喀喇沁旗民政局
地 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山大街西段
邮政编码: 024400
联 系 人: 贾显伟
联系电话: 13947622628
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