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有权拒绝其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18000 元。
2、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4 月 22 日16:00,各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交;
3、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0133001920019559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置换)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 月 26日9: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五号五楼,详见当天五楼大厅公告)。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十三、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四、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 4 月6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