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和同类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信誉良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花园3950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书、企业2013-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14时00分,地点长春市海航名门酒店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邮编:130062
联系人:徐司伦
电 话:13804317556
传真:0431-8782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