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其采购所需的城区道路标示牌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6】16号
2.招标货物名称:城区道路标示牌(详见招标需求)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3其他特定条件:
3.3.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经营范围副本原件);
3.3.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3.5投标人须提供地名标牌制作类似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18万元及以上合同(原件)贰份及对应政府采购部门(包含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3.3.6具有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原件)、《民政部地名标志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试验报告》(原件);
3.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4. 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4.2招标文件的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8055676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3.3.1、3.3.2、3.3.3、3.3.4要求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5.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