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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村委会公共服务站标识牌扁及上墙制度宣传牌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16-02-24 | 15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阳春市投资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阳春市村委会公共服务站标识牌扁及上墙制度宣传牌的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编号:GX2016YJ0219GK01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数量及报价上限、完工期、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阳春市村委会公共服务站标识牌扁及上墙制度宣传牌的采购及相关服务
2、项目编号:GX2016YJ0219GK017
3、项目内容:村委会公共服务站标识牌扁及上墙制度宣传牌的采购及相关服务
4、数量:一批 (详见用户需求书)
5、报价上限:人民币2003360.00元
6、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7、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注:1)、超出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超出完工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广告制作、发布等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记录(新成立单位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投标时原件核查。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下载: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1日。(招标文件请至代理机构网站www.yj-gzgx.com下载)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等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1日,每天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12号财智大厦804(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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