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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承诺书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 作者:地名标志专业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0-07-13 | 291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企业,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组织生产,如有违反,同意接受甲方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XX公司(公章)
               承诺人:xxx
               202x年x月x日
 
附: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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