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唐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综合技术外包和设置地名标志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唐河县民政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thggzygcjy-2015-077
2.2招标范围:
一 标段:实地踏勘,开展地名外业调查,测量地理坐标位置;对普查的地名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完善地名普查资料,建立健全地名数据库,根据普查成果和工作 图,标绘地名普查工作草图,标注和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整理资料,制作成果,填写普查成果表,修绘补充更新地名数据库及矢量地形图上的 地名信息,标绘地名成果图;从数据库输出、打印地名普查成果资料,填写和完善地名标志登记表并采集处理多媒体信息,建立唐河县区划地名网站和唐河县第二次 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平台系统。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规范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国家、省、市地名普查机构验收; 二标段:县城区修筑的61条街路1456个地名标志的采购与安装;
三标段:22个乡镇(街道)、525个村(居)、25个新型农村社区共计572个地名标志牌的采购与安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服务周期:一标段:180 日历天;
二、三标段:12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一标段: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规范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国家、省、市地名普查机构验收;
二标段:符合《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和环保标准;
三标段:合格。
2.6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地名普查综合技术外包;
二标段:设置地名标志(铝制);
三标段:设置地名标志(芝麻青天然花岗岩石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专业测绘企业;
2.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两项服务范围;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地名普查任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