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材料的制造、检验、运输、装卸、安装、服务等供货各环节。
5. 供应商资格、售后服务等要求:
5.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5.2、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5.3、具有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资质证书》
5.4、具有2个以上(含2个)市(县)乡镇、村名称标牌项目的成功案例
5.5、已获取招标文件
6、报名方式:
6.1.本项目无需网上报名,供应商可直接在含山县政府采购网(http://ahhscg.gov.cn)下载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6.2.没有办理网上登记注册供应商,需在含山县政府采购网上办理供应商网上登记注册(网址:http://ahhscg.gov.cn),网上登记注册及审核可以在投标前或投标后进行,网上注册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7、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包售价400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包400元)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上午9:30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含山县城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10、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上午9:30。
11、联系人:齐先生(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电话:0555-4326687;
张先生(含山县民政局) 电话:18956527977
陈先生(代理机构) 电话:18156566690 0555-4884889(传真)
含山县民政局
重要说明: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www.hszbcg.com/)发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招标文件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