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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方擅自拆除地名标志牌

来源:西部晨风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15-09-20 | 495 次浏览 | 分享到:
    “好端端的道路地名标志牌被拆除,找拆除者理论,他们也不给安装。”6月23日,负责三门峡市区道路地名标志牌维 护和管理的刘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因建天桥,承包该工程的一家广告公司私自将市区黄河路与六峰路十字路口附近的五处地名标志牌拆除,记者随即展开走访调查。

    在黄河路和六峰路十字路口东南角一处天桥施工场地上,记者看到一块道路地名标志牌被拆得七零八落。一位在现场施工的工人说:“我们只管干活,地名标志牌是施工方要求拆除的。”从此处经过的市民王先生则表示,把地名标志牌拆除,很容易给路人造成混淆,同时还会给外地人带来不便。

    对此,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史新志介绍,设置地名标志牌就是为了规范地名命名,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市区的每条路段、街道安装的地名标志牌都是经逐级审批、通过后才设置的,这次地名标志牌被拆除,不仅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而且是对法律法规的挑衅”。

   《河南省地名管理规定》相关条例规定,地名标志为国家法定的标志物,对损坏地名标志的责令其赔偿,对偷窃、故意损坏或擅自移动地名标志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市民政局依照法律程序,已对私自拆除地名标志牌的广告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其将拆除的地名标志牌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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