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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旅游局采购乡村旅游标识标牌项目的采购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15-08-28 | 14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对奉化市旅游局采购乡村旅游标识标牌项目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BNB-20151121G(FHZCFCG(2015)090D)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采购内容、数量、简要技术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1
  乡村旅游标识标牌  1批   含材料、安装、人工等费用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能力(营业执照中含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可于集中报名时递交。
     集中报名(网上下载标书后必须进行集中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9日16时(上午08:30—11:30;下午2:00—16:00,节假日除外),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与斗门路交叉口,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报名。集中报名截止时间止,未参与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集中报名时须提供: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集中报名同时或集中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汇票、电汇、汇兑、转账支票,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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