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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标志产品质量专业委员会

罗定市罗平镇长岗坡沿路太阳能路灯及广告宣传标语、标示牌等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 作者:地名标志专业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19-12-23 | 4380 次浏览 | 分享到: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报价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在近三年内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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