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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标志产品质量专业委员会

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2018年全区慢行交通指引牌及城市地名导向标识系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地名标志专业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18-06-12 | 3031 次浏览 | 分享到:

7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须具有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工商登记信息具有市政设施管理、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报名需由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购买采购文件:

1)联合体需分别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须具有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和工商登记信息具有市政设施管理、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的复印件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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