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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标志产品质量专业委员会

中国地名学会地名标志产品质量专业委员会第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海口市召开
来源: | 作者:地名标志专业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17-11-27 | 261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地名学会地名标志产品质量专业委员会

第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海口市召开



 


 

2017年11月18日,中国地名学会地名标志产品质量专业委员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了第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

会议的主题是“提高产品质量、规范经营模式”,重点是学习财政部7月18日公布,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会上,专业委员会根据目前地名标牌市场在招投标中出现的低价竞标,谁喊价低,谁中标,不是按标准来办,没有质量意识、恶性竞争、效率低下等饱受社会诟病的问题,重点组织学习了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明确的六种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及对样品使用提出要求的相关规定。

会上,中国地名学会会长、民政部地名研究所所长王胜三同志通过对地名标志产品质量专业委员会成立近3年的实践,提请各位理事认真思考专业委员会的发展和定位,要求各位理事认真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专业委员会和企业的工作。要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把工作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和有效办法上来。企业要在创新发展上大胆实践,努力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王会长要求会员企业,特别是理事会员要加强团结,发挥专业委员会集体优势,培育更多的企业成为重质量,讲诚信的优秀企业。同时要求专业委员会建立会员企业评价标准,对破坏市场秩序,搞恶意竞争,经常制造负面影响的企业,清理出专业委员会。 

交流环节,各位理事围绕地名标志产品质量专业委员会的现状和前景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协商。

会议邀请海南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谢池春处长、海口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胡友坚处长,分别介绍了海南省及海口市地名标志设置的现状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欢迎讲诚信,守信誉的标牌企业积极参与海南省地名标志的竞争,为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努力。

 

2017年11月27日


   
中国地名学会会长、民政部地名研究所所长王胜三讲话


海南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谢池春处长讲话




海口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胡友坚处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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